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恒宝股份(维权)有限公司(简称:恒宝股份 ,代码:002104)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中,原告代理律师之一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目前距离本案索赔时效届满可能只剩五个月 ,受损股民仍可起诉 。(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15日,恒宝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 ,恒宝股份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 ,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 ,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 ,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26.01%。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 ,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
“此前我们已代理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 ,暂定:在2018年4月27日到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9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 、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 。(恒宝股份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8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 ,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 ”称号 。2003年至今 ,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投资者诉祥源文化 、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本文来自作者[admin]投稿,不代表若地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dac-nomade.com/zsgx/202503-1346.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若地号的签约作者“admin”!
希望本篇文章《恒宝股份索赔时效剩五个月 受损股民仍可起诉》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若地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 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恒宝股份(维权)有限公司(简称:恒宝股份,代码:002104)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中,原告代理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