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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成都6月4日电(单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4日在成都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透露,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重要监督事项,目的是通过法定监督形式,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祝春秀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进一步提升四川河湖治理保护水平,回应群众所急所盼的务实举措,也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具体实践。
据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分三个小组,前往内江和泸州,绵阳和阿坝,以及资阳和甘孜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全省21个市州人大还将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检查。检查将聚焦责任落实,严格对照《条例》规定,检查各级河湖长是否切实履行组织领导、巡查督导职责,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考核问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在重点领域方面,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方位排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问题整改方面,此次执法检查将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将本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问题整改的“回头看”;注重收集和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健全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完善相关立法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占据重要地位,肩负重大使命。《条例》自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四川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迈向“有法可依”。
会上,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云发言时表示,四川省政府全面实施《条例》,坚持把河湖长制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四川省203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285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连续两年达100%,长江、黄河干流水质连续8年达Ⅱ类及以上。
为贯彻实施《条例》,四川建立健全行政区域与河湖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河湖长制体系,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4.8万余名,实现各类水域全覆盖;创建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四川2.7万个村(社区)全面推广,有效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在全国首创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连续3年进驻15个县(市、区),进一步推动破解河湖长制“上热中温下冷”难题。
截至目前,四川省级暗访累计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个方面47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76个;深入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1.6万个,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1172个,查办涉渔违法案件1.2万件。(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