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 点击右边热线,在线解答故障拨打:400-186-5909
漳州澳莱斯锅炉csol双开_“两高一部”联合发布意见 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漳州澳莱斯锅炉csol双开

全国报修热线:400-186-5909

更新时间:

漳州澳莱斯锅炉供给人的机体热能的最主要营养物质是















漳州澳莱斯锅炉csol双开:(1)400-186-5909
















漳州澳莱斯锅炉春季我们约会吧:(2)400-186-5909
















漳州澳莱斯锅炉完美国际金箍棒
















漳州澳莱斯锅炉全国服务网络:遍布全国的线下专业网点,为您的家电提供便捷维修服务。




























漳州澳莱斯锅炉推出售后服务保险,客户可自愿购买,享受更全面的售后保障。
















漳州澳莱斯锅炉严艺丹照片
















漳州澳莱斯锅炉售后服务电话全国服务区域:
















陇南市两当县、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忻州市宁武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宁德市柘荣县、淮南市田家庵区
















德阳市中江县、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治市平顺县、湖州市南浔区
















太原市万柏林区、厦门市思明区、温州市文成县、海西蒙古族格尔木市、黄石市黄石港区、抚州市乐安县、延安市甘泉县、眉山市洪雅县、晋城市城区
















南阳市桐柏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理祥云县、甘南卓尼县、苏州市相城区
















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澄迈县文儒镇、广元市朝天区、安庆市岳西县、新乡市凤泉区
















忻州市岢岚县、鸡西市滴道区、晋城市城区、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广西河池市东兰县、东莞市望牛墩镇、嘉兴市海宁市、嘉兴市南湖区
















焦作市博爱县、苏州市虎丘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牡丹江市爱民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绥化市北林区




大理云龙县、长沙市浏阳市、攀枝花市西区、烟台市福山区、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
















赣州市寻乌县、宜昌市夷陵区、安康市汉阴县、安阳市北关区、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海南贵南县、杭州市淳安县、广州市增城区、天津市河西区

“两高一部”联合发布意见 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公安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8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意见》共二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人民法院的职责。《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执行情况说明,并将已经掌握的证明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等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意见》还明确了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时应当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是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意见》规定,对人民法院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材料,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侦查;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审查期限内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撤销案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函告执行法院并说明理由。执行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

  三是明确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意见》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应当及时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四是明确自诉案件的受理。《意见》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在接受控告材料后三十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决定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还规定,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材料,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材料后三十日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编辑:刘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