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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在制定、实施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
通辽4月30日电 (记者 刘文华)4月30日,通辽市科左中旗“花漾时光·全民乐赏”群众春游行活动在达尔罕森林公园热闹启幕。300余名农牧民漫步花海,赏杏花、看演出,感受春日浪漫。
这也是B站纪录片开放周首次联合各大高校。此次活动,B站首批合作52所高校打造“上B站看纪录片抵学分”活动,以纪录片为第二课堂学习内容,学生可依据各院校具体评价依据,通过观看纪录片,累计学时并兑换学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处置锰渣63375吨,产生无害化锰渣约4.6万吨,并将传统冶炼产生的废渣转化为新型建材原料,成功探索出了一条锰渣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之路。
现场,香港理工大学科技及创新政策研究中心(北京)也正式揭牌,研究中心将汇聚顶尖科技创新人才,深入研究前沿科技发展趋势,为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提供专业支撑。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职尽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在工作交往中,应当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