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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减资,转让股权以及转让店铺以及注销公司的这一套流程,发生的时间是非常短的,而且在此期间没有对消费者债权人做出任何形式的通知,构成了一个恶意的闭店和跑路的行为。
在家乡党委、政府的感召下,陆松林一直专注于推动衢州与海外全方位交流合作,从成功为家乡引入木门产业,到促进文化、教育领域深度交流,他体会颇深。
预付式消费的现实困境,这份司法解释进行了针对性回应。比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测量雷达突破了黑障区持续稳定跟踪的测控难题,持续对返回器进行跟踪测量,‘紧盯’黑障区‘隐身’的返回舱,防止其偏离预定着陆区域。”中国电科14所专家介绍,通过雷达反射式测量技术,雷达能智能判断黑障区状态,实时选择最优波形、调度方式和处理算法,通过建立电磁模型迭代仿真验证,确保返回舱全程都在雷达“视线”范围内。
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司法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 预付式消费,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先交钱、后消费”的消费模式,比如在健身房、教育培训机构、美容美发等店铺充值办卡等等,不过,享受优惠便捷的同时,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对于预付式消费的“痛点”,司法解释有何新规?消费者又该如何借助司法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从“国家队”的上海创智学院到上海的尚思自然科学研究院,从各大高校一浪高过一浪的学科改革到职业技能培训的产业倾斜和新标准制定,再从“创·在上海”等各大双创赛事到Y50、U35等各类青年人才计划,发掘科创人才上海不遗余力,一系列人才补贴和住房政策也致力于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春日的达尔罕森林公园,杏花绽放如雪,笑声此起彼伏。科左中旗委宣传部部长白田喜表示:“希望大家成为科左中旗的传播者,让更多人走进这里、爱上这里。”(完)